走出疫情阴霾,提振各界信心,通关让香港旅游业看到曙光******
【环球时报赴香港特派记者组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叶蓝】时隔3年,香港与内地终于迎来首阶段免检疫通关,曾经冷清的关口人潮再现,亲人相拥,喜极而泣,口岸运行顺畅,秩序井然。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失去的是3年时间,但对于旅游、零售等高度依赖内地旅客的行业而言,从2019年“修例风波”开始,就已承受巨大压力。
“最重要的还是内地旅客”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批发及零售界)邵家辉9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2018年全港零售业2/3依靠本地市民消费,1/3是境外旅客消费。在这1/3中,内地旅客的消费占到八成。而过去3年中,内地旅客的数量几乎为零,零售业面临很多困难,很多公司不得不裁员或关闭分店。邵家辉提到,因内地旅客无法来港而受到最大影响的是珠宝、化妆品及小电器公司。它们曾经受益最多,如今处境也最为艰难。
位于尖沙咀的加连威老道曾聚集多家药房,这里的龙城大药房一度是内地旅客“必去购物点”,不仅卖药品,也销售保健品和化妆品。附近商户告诉《环球时报》记者,疫情暴发以来,加连威老道的药房接连关闭,往日的热闹不再。《环球时报》记者9日也看到,这一带尚在营业的药房生意一般,一些药房无人光顾,偶有顾客也只是买一些常用药品。顾女士是港中旅在红磡一家门店的员工,她9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受疫情影响,她所在的门店3年来的内地旅游业务几乎降为零,机票、景点门票等票务业务大幅减少。她说,疫情前,其工作的旅行社在香港有20多家门店,现在关了一半多,“原来真的很忙,以前哪里有这么多时间和你聊,后面会排着长长的队伍来咨询”。在和顾女士聊天的20多分钟里,记者没有看到一个顾客前来咨询。
如今内地和香港终于通关,无疑给香港旅游和零售业打下一剂强心针。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数据,截至9日下午4时,初步统计落马洲、港珠澳大桥、深圳湾、文锦渡、中港码头和港澳码头,共有28238人次过关,其中入境香港有9198人次,出境香港有19040人次。特区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表示,截至9日下午6时,已有超过47万人通过网上系统预约前往内地。
立法会议员洪雯9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通关是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证明复常已经正式起步。香港旅游促进会总干事崔定邦对《环球时报》说,“其他地方的旅客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内地旅客”,这次通关令整个业界都很开心,终于可以“走出隧道”。
香港思考如何重新吸引内地客
尽管已看到曙光,但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人士均强调,内地旅客重返香港需要时间。立法会议员(旅游界)姚柏良对《环球时报》表示,内地旅客赴港旅游不太会出现“V”字反弹,春节期间酒店预订等数据并未明显提升,可能要在春节后才会逐步恢复。旅游业议会总干事杨淑芬透露,已与内地旅行社方面沟通过,1月不会有内地团到港,2月初开始恢复办团,初期每天只会有10团,每团约30—40人,以来自广东的旅客为主;自由行方面,相信要到2月中旬后才开始复苏,2月底至3月会有较多人访港。
对于香港旅游业而言,重新吸引内地旅客要做的事情依然很多。姚柏良表示,过去内地旅客到香港就是购物,到传统的几个景点打卡,但香港旅游远不止于此,有很多有本地特色或历史故事的旅游资源,未来要转向追求质量。他坦言,“自由行开放后的十几年,旅游业被宠坏了,不需要做什么创新”,但现在必须改变,要依靠会议展览、文化体育盛事吸引游客,同时做好深度游路线。
香港《星岛日报》9日发表社论称,无论如何,8日对香港都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标志着香港可以整装待发,连接内地,也标志着香港可以走出疫情阴霾,实现真正的复常。作为经济的晴雨表,今年首周港股上涨超过1200点,恒生指数冲上2.1万点大关,通关将重新唤起香港旅游、零售、酒店等行业的生机,提振全球投资者对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优势的信心。
澳门旅游区重现热闹气氛
8日也是澳门放宽防疫措施的第一天,从内地、香港及台湾入境旅客无须再出示任何检测证明,不少饭店及手信店都出现排队人龙。赌场也重现人气,有员工形容这是3年来最热闹的一个下午,虽然忙碌但感到兴奋。
澳门媒体援引澳门酒店旅业商会会长张健中的话表示,业界对春节档期有信心,预计入住率有八九成。他说,春节黄金周以家庭游、度假游、节庆购物游较受欢迎,随着旅客出游信心逐步恢复,目前收到大量有关澳门交通、住宿及旅游产品等查询。澳门休闲旅游服务创新协会会长黄辉认为,随着港澳防疫政策放宽,希望春节假期访澳旅客日均超过3万人次。
(环球时报)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