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打破多项纪录!我国汽车产销总量14年稳居全球第一******
中新网1月12日电(中新财经 葛成) “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汽车行业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冲击。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12日在月度信息发布会上表示。
陈士华认为,随着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消费活力,加之芯片供应短缺等问题有望得到较大缓解。2023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呈现3%左右增长。
1月12日,中汽协副秘书长陈士华在月度信息发布会上公布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相关数据。 中汽协供图汽车产销总量14年稳居全球第一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与2021年相比,产量增速持平,销量增速下降1.7个百分点。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已经连续14年稳居全球第一。
陈士华表示,2022年,尽管受疫情散发频发、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但在购置税减半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中国汽车市场在逆境下整体复苏向好,实现正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再破纪录!持续爆发式增长
当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再度打破之前产销纪录。当年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高于上年12.1个百分点。
其中,纯电动汽车销量536.5万辆,同比增长81.6%;插电式混动汽车销量151.8万辆,同比增长1.5倍。
陈士华认为,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2022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4月份同比增速仍超四成,随后也快速恢复至高位。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乘用车市场连续八年超2000万辆
在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促进下,我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连续八年超过2000万辆。陈士华表示,乘用车市场正呈现“传统燃油车高端化、新能源车全面化”的发展特征。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辆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增幅高于行业均超过7个百分点。
陈士华表示,2022年,虽受到芯片短缺和疫情蔓延等因素的影响,但得益于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快速增长,国内乘用车市场销量呈“U型反转,涨幅明显”特点。自2020年以来,实现连续正增长。
资料图:广州港集团商品汽车出口。 广州港集团供图汽车出口创新纪录!突破300万辆
继2021年中国汽车出口全年总量突破200万辆后,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保持连续增长势头,再度创造新纪录。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达到311.1万辆,同比增长54.4%,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增长。
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252.9万辆,同比增长56.7%;商用车出口58.2万辆,同比增长44.9%。新能源汽车出口67.9万辆,同比增长1.2倍。
近两年,中国汽车出口为何能打破之前在百万辆左右徘徊的局面,迎来爆发式增长?
陈士华分析称,由于海外供给不足和中国车企出口竞争力的大幅增强,我国汽车产品国际市场的地位在2021年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得到巩固,实现了跨越式突破。
从趋势上看,自主品牌在三电技术和智能驾驶相关领域逐步建立起竞争优势,国内份额提升,出口呈加快增长趋势;2022年,整车出口前十企业中,从增速上来看,吉利出口19.8万辆,同比增长72.4%;奇瑞出口45.2万辆,同比增长67.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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